合作教育办公室是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政校企合作模式、汇总和协调院系校企合作信息、加强校友文化和资源建设、推进对口支援中西部职业院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的规划、制度,组织和监督执行。
2.负责推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能力提升工作。
3.负责推进校企合作体制建设。
4.负责推进校企联姻,引入行业企业资源进入校园与整合学校资源服务行业企业并举的校企合作载体建设。
5.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资源管理和协调,建立信息定期传送机制,建设和完善校企合作管理信息系统。
6.负责创新和探索校企合作模式。探索“现代学徒制”、“专业型职教集团或连锁型职教集团”、“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二级学院”等合作模式。
7.负责拓宽校企合作渠道。推进专业群与行业协会、企业对接,建立与重点产业、知名企业建设项目联系渠道,促成区校、校企合作项目。
8.负责引导学院或专业群与国际知名、国内著名、天津行业领军规模企业合作,协调学院、专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发挥学校整体优势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
9.负责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提升办学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中校企合作子项目建设,协助专业做好项目建设中企业资源联系和促成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0.负责定期遴选、收集、撰写《企业年报》、《校企合作案例》,汇总校企合作数据信息及上报工作。
11.负责建设和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网络,完善校友工作运行和激励机制。
12.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校友工作部分建设。
13.负责推进对口支援中西部职业院校工作。
14.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